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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辅料益生菌可否用于保健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7 浏览次数:95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管理单独设了一章。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卫生部公布或批准可以食用的以及生产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可以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药用辅料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可以作为保健食品的辅料。目前在保健食品审评中,只有少量不具有功能、食用安全,且在保健食品生产中以必须使用的成形剂、填充剂可以用于保健食品。如:聚乙二醇。
  
  申报益生菌类保健食品,所用菌种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名单范围内的,能申报吗?应提供哪些资料?
  
  可以申报。申报者应按照《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提供相应资料,特别应针对第六条第十一款“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之外的益生菌菌种的,还应当提供菌种具有功效作用的研究报告、相关文献资料和菌种及其代谢产物不产生任何有毒有害作用的资料”的规定,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申报真菌类保健食品,所用菌种不在国家局公布名单范围内的,所提供的申报资料项目与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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