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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局查处15种违法保健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4 浏览次数:58
  前不久,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15种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并当场责令企业停止销售此类产品。
  
  盗用文号的“保健食品”为:标示贵州益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排毒养颜胶囊、标示厦门宏升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国黑金、标示中美合资海南宝益康生物保健品厂生产的藏八宝、标示内蒙古赤峰蚁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蒙王金肾神功蚁胶囊。
  
  虚假文号“保健食品”为:标示汕头奥美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芦荟排毒养颜胶囊,标示香港宝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极品五鞭海狗丸,标示海南保益康生物保健品厂生产的蚁力神、德国增大宝,标示银川腾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蚁粒神,标示香港盛龙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壮阳胶囊,标示西藏金圣力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德国公牛,标示香港华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德国黑贝,标示内蒙古蒙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丽参精丸,标示香港同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伟哥双动力。
  
  产品说明书中宣传治疗功效“保健食品”为:标示今安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士博牌康士胶囊。
  
  其中,品名“排毒养颜胶囊”(外包装标示“国食健字G20060029”,标示生产厂家“贵州益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芦荟排毒养颜胶囊”(外包装标示“国食健字G20050629”,标示生产厂家“汕头奥美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两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冒用或虚假文号,并违法宣传适应症,根据药品管理法,按假药论处,目前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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