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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质量问题有所改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0 浏览次数:103
进口旧机电质量问题有所改善   国家质检总局于6月27日发布了《2012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对2012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进行了通报,以及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情况。白皮书表明,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下降趋势已得到一定遏制。
  
  进口旧机电产品作为工业基础装备中的一部分,多为科研、服务、基础建设等社会领域中所急需的硬件装备,对推动我国工业产业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但产品往往存在与我国现行的安全、卫生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不符的情况,而国外使用过的医疗器械、锅炉压力容器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卫生隐患。因此对进口旧机电产品进行严格管理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白皮书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值85.46亿美元。由境外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值21.76亿美元,其中一次检验不合格旧机电产品18.90亿美元,占装运前检验旧机电产品货值的86.85%,较2011年度上升1.8%。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到货检验检疫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值31.80亿美元,比2011年减少19.99%,其中一次检验不合格限时整改后合格的旧机电产品金额2.97亿美元,占到货检验金额的9.34%,比2011年下降了6.5%。“这表明2010年开始出现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下降趋势在装运前检验和到货检验严密监管下已得到一定遏制。”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表示。
  
  据介绍,检验发现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设备的危险区域缺少警示措施、机械危险处无防护装置、机械防护措施不足等机械安全危险;周围缺失黄色警告色且丧失功能、非仅单一电动机结构的设备未使用隔离变压器为控制电源供电等方面。
  
  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建立了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保证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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