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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1 浏览次数:80
安徽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意见

安徽省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和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努力建成核心竞争力强、配套完善、推广应用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强省。

  近日,安徽省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和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努力建成核心竞争力强、配套完善、推广应用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强省。

  近年来,安徽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研发水平全国领先,已初步形成以合肥、芜湖为中心,以奇瑞、江淮为骨干,集研发、产业化、示范运营三位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数量居全国前列。在合肥、芜湖两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的带动下,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建成充电站16个、充电桩6100多个,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9300多辆。2015年1至2月份,安徽省已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2170辆,同比增长41%。

  下一步,安徽省将充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主,鼓励发展燃料电池汽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围绕整车优化设计、动力电池、、等材料以及充电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坚持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整车引领和加强配套相结合,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力争到2017年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7万辆以上,省内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达到4万辆以上;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以上,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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